关于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生活教育”实验学校申报和评定办法
陶行知先生创立的“生活教育”理论已届75周年,陶行知先生开创的“生活教育”运动也已在中国的大地上实践了大半个世纪。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生活教育”理论的人民性、先进性、科学性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特别是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学陶师陶典型单位,更证明了“生活教育”理论的现代价值。为了进一步实践“生活教育”,积极推进现代生活教育运动,我们决定分期分批评定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生活教育”实验学校并正式挂牌。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中陶会“生活教育”实验学校的单位(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师范院校等)需具备以下条件:
1.长期来坚持学陶师陶活动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2.有市级以上陶研科研课题并已取得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受到教育主管部门和科研部门认可;
1.经过学陶师陶形成一定的办学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2.学陶师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写出一批质量较高的陶研论文,或举办实验班取得一定成绩。
二、 申报程序
1.凡符合以上条件中的一条或几条的学校单位均可申报。
2.各校填写申报表后由市级陶研会审核批准,报“生活教育”杂志社,然后交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生活教育”实验学校评审委员会。
三、 评审
在中国陶行知研究会领导下,成立“生活教育”实验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与评审,写出评审意见。经评审委员会专家表决通过,正式授予“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生活教育’实验学校”铜牌。
评审“生活教育”实验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生活教育”实验学校管理办法另定。
附申报表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生活教育”实验学校申报表
校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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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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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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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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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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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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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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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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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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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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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主要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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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陶师陶活动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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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办学 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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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的陶研和教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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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市级陶研会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