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命名第五批实验学校的决定
2010/3/12 12:56:06
苏陶研【2010】1号
关于批准命名第五批实验学校的决定
各市陶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学校:
经各市陶研会和有关专业委员会推荐,并经省陶研会审核通过,批准吴江市盛泽中学等121所学校为第五批“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名单附后)。各校应按照《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规范管理条例(试行)》开展实验工作。
各实验学校有效期为五年,从批准之日算起。五年后重新进行评估、申报,符合条件者可继续评定为实验学校,不符合条件的除名并公布。
附: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第五批实验学校名单
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
2010年3月12日
抄报:中国陶行知研究会
省教育厅、民政厅、社科联
抄送: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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