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学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0/7/2 18:16:16
苏陶研〔2010〕7号
关于推荐江苏省学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陶研会、各专业委员会:
今年是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成立30周年。30年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学陶师陶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广大教育工作者把学习和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与推进课程改革紧密结合,与实现教师专业化紧密结合,特别是在实验学校、区域推进、课题规范、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了一批有突出成绩的学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更广泛地宣传、研究、实践陶行知的教育思想,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学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多年来,在学陶师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含学校和各级陶研组织)和先进个人(含教师和陶研工作者)。
二、推荐名额如下
1.先进集体:
无锡市8个;南通市8个;苏州市8个;徐州市8个;南京市6个;泰州市6个;扬州市6个;小教专委会5个;学前专委会3个;职教专委会3个。
2.先进个人:
无锡市10人;南通市10人;苏州市10人;徐州市10人;南京市8人;泰州市8人;扬州市8人;小教专委会5人;学前专委会3人;职教专委会3人。
三、推荐办法:
由各市陶研会和专委会按分配名额推荐;尚未建立陶研会的地区根据学陶的实际情况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被推荐单位和个人填写“江苏省学陶先进集体事迹登记表”和“江苏省学陶先进个人事迹登记表”(见附件),经市陶研会(有关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于9月10日前统一上报(专委会直接上报)省陶研会秘书处。如有关市与专委会推荐有重复,由省协商平衡。
在30年会庆之际,表彰先进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地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
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
2010年 6月 20日
附件一
江苏省学陶先进集体事迹登记表
单位名称
校 长
(法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Email
多年来在行风建设、教育管理、教学改革中获得的荣誉
多年来学陶师陶取得的业绩及办学特色(从学习、宣传和实践、研究两个方面总结)
多年来学陶师陶取得的业绩及办学特色(从学习、宣传和实践、研究两个方面总结)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陶研会意见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
省陶研会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二
江苏省学陶先进个人事迹登记表
市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本 人 事 迹 简 介
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市陶研会意见
年 月 日
省陶研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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