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陶行知“活的教育”评价论(理论篇)
2016/3/29 8:32:26
20世纪20年代是一个被梁启超称之为“全民族人格觉醒的新时期”。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界全面觉醒、社会革命风起云涌,形成了中国学术思想史上继春秋战国之后的“又一个思想最为自由的时代”。教育界一批从欧美与日本学成归国的教育者,在这个“思想自由”的时代,承担起了教育启蒙的重大历史使命与责任。陶行知是教育启蒙的伟大践行者之一!
1921年,陶行知在金陵大学暑期学校作了题为《活的教育》的演讲,向整个民国教育投下了一个重磅炸弹。他在这次演讲中将教育分为死的教育、不死不活的教育和活的教育三种,大声呼吁“活的教育”的到来。他从儿童本体出发,主张“活的教育”应该尊重学生心理;从教育源于生活的理念出发,主张“活的教育”应该是建立在活的材料的基础上,经由生活去实施的教育;这种“活的教育”最终要能为生活服务,并且应该具备提供这种服务的能力。“什么是生活?”陶行知认为,“有生命的东西,在一个环境里生生不已的就是生活。”他的“活的教育”的理论主张,就是建立在关于“生活”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当然,陶行知在20年代初对其所倡导的“活的教育”还没有给出严格的理论上的概念界定,但是他对“活的教育”的若干主要特征进行了阐述,强调好的教育应当具备活的目标与对象、活的方法与能力、活的教材与视野,以及活的精神和观念,其核心理念就是“活”。这个“活”的内涵丰富而层次多元。它的基本意思是“生活、生命”,包括源于生活的、通过生活的和服务生活的三个方面。它又一方面引申为“灵活、鲜活”,包括对象、材料和手段的变化不居,另一方面又引申为“富有活力”,包括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和能力转化等丰富内容。
如果从现代评价论的角度看,陶行知的“活的教育”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以对象、特征、方法、标准和价值等要素为主体的评价体系。但是,陶行知没有着意建构这个评价体系,他的高明之处是将这些体系部件以譬喻方式寓于浅近的讲话之中。如果按照他的阐述思路梳理,我们可以将这个隐在的评价体系,简化为评价原则与评价标准两项指标。抓住这两项指标的核心,我们就能基本领会陶行知关于“活的教育”的评价理论。
一、“活的教育”的三条基础性评价原则
陶行知理想中的“活的教育”,要能使儿童像鸟儿一样,让它到树林里尽其所能地飞翔,在自由中不断前进;要能使儿童像花草一样,受了阳光雨露的滋润,日新月异地成长。他认为“活的教育”就是要关注“儿童是活的”,而儿童的“活”是因为他有不同的心理需求、能力层次和发展水平,进而使其健康、自由地成长。为此,他从儿童心理发展维度出发,对“活的教育”的教育主张提出了三条基础性的评价原则,即“按照儿童的心理进行”、“能力亦有各种不同”和“要按着时势而进行”。
陶行知以为“按照儿童的心理进行”包含了三层意思,即尊重儿童的心理需要,从儿童的心理实际出发,在儿童个体不同的心理“需要力”上去满足其发展需求。从心理需要角度评价“活的教育”,首先就是要评价其是否承认儿童心理的事实存在,并正确认识和尊重儿童心理。儿童可能是无知的,但是儿童是有好奇心的,是能对事物感兴趣的,是有好恶选择的,这些都是我们要认识到的基本事实。各个学科在反思学生学业困难时,首先应该考虑的就是学生的心理需要,而不是知识的难易程度。评价教师是否合格首要的因素是看他有否具备尊重学生心理,以及关于学生心理的知识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学发展到今天,已经细化到学科心理学,各学科教师完全应该将这些心理学运用到实际教学中。当然,正如陶行知所言,每个学生的心理不尽相同,每个年龄阶段的学生心理也不尽相同,教师必须能够从学生的心理实际出发,使用合适的心理学知识指导学科教学。在评价“活的教育”中对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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